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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被作商品网上叫卖

[2008-05-26 17:58] 作者: 佚名 录入: xuxixi
导读: “购物网上居然有人叫卖婴儿,有男婴也有女婴。贩卖婴儿不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吗!”昨天,读者毛先生在浏览易趣网时意外发现拍卖婴儿的网页,于是立即给记者打来电话。 记者了解到,若卖家确实正在进行贩卖婴儿的活动,他就已经触犯了贩卖妇女、儿童罪;而任何买家若接手这一交易,则触犯了收买妇女、儿童罪。据悉,在记者采访时,易趣网就已发现异常情况并冻结该交易网页,随后报警请警方作进一步调查。

新生儿被作商品网上叫卖

新生儿被作商品网上叫卖

  交易记录、信用评分均为0

  卖家真实意图费思量

  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同样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毛先生表示,电子商务网站上总有一些人利用互联网的特性,实施诈骗活动,这让他对卖家的真实意图产生怀疑。据他所知,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挂出一件根本不存在的产品,骗取买家汇付费用是此类诈骗活动最常见的手段。考虑到收益速度,在这类诈骗活动中,被当作“诱饵”的往往是手机、电脑等较为昂贵的产品;更贵重的产品如汽车、钻石、世界名牌产品由于难以鉴定,往往难以吸引消费者。

  “现在许多大电子商务网站上虽然都推出了信用机制,但我在买卖一件物品时通常会对网站上提供的卖家信用信息反复考察,以确定这些信用点是通过真实交易得来。”毛先生告诉记者,在有的诈骗活动中,嫌犯往往会通过虚假购买、交换信用等方式,在短时间内积累较高的信用额度,然后向市场投放一批高额“诱饵”吸引受骗上当者。这种诈骗手段成功率较高,但由于时间较长,加上各电子商务网站加强了监管力度,也渐渐失去可操作性。

  “从卖家的报价来看,卖家显然对自己的价格挺有信心的,而且他也说自己在河南,好像不是骗人。但往往越看上去不像的越有可能啊。你看他没有买卖记录,信用分为0,就算有买家有胆子接手喊价,可能也是凑热闹的。毕竟没人会这么轻易把2.8万元汇给一个没有信用分的卖家。”对于这位卖家的真实意图,毛先生越看越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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